哲思誌(十一B)共相之爭:真善美的「真」有真實的標準或是相對的?

  共相超越個別物體的觀念。

例:「紅」~紅色的共相就是所有紅色物品所共有的特徵。
人性」~人性的共相就是所有人類共有的特性。

經院哲學的知識論(略述):實名論/實在論 VS. 唯名論/徒名論

安瑟倫是經院哲學早期的代表人物
羅色林與安瑟倫之爭:
共相是否具有實在性?這是唯名論與實名論的第一次較量。

安瑟倫:實名論 ~   不同的詞與不同的實在相對應。
殊相表示個別實在。共相表示普遍實在。

羅色林:(極端)唯名論~ 沒有共相:真正的實體只是個別事物,一切詞都表示個別事物。
殊相(個別概念):表示單個事物。 共相(普遍概念):表示一群個別事物。
一切詞都是個別事物的名稱,共相不表示個別事物之外的實在。

安瑟倫認為羅色林的根本錯誤
在於把感覺印象當作理解的出發點,缺乏把握抽像觀念的能力,甚至不能把顏色與它附屬的事物區分開來。
安瑟倫認為:
羅色林是使用辯證法的異端。有形世界並不是個別事物的總和,個別事物需要普遍原則的組織方能被聯繫在一起。
這些普遍原則也是實在的。       

羅色林
用羅色林的唯名論解釋三位一體:
得出結論~聖父、聖子、聖靈是三位神的名稱。「上帝」並不表示他們的共同實質。此易導致「三神論」的推論。

爭論焦點
安瑟倫:共相等同於柏拉圖主義的理念   
羅色林:共相除了聲音以外什麼也不是

每誌一句
實名論觀點:共相既是心靈中的一般概念,又是這些概念所對應的外部實在

 

參考資料:《西方哲學簡史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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